普通高中学校学生免学杂费申请流程图
一、事项名称:普通高中学校学生免学杂费申请流程图。
二、设定依据:《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民政厅 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转发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对象的认定及学杂费减免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湘教通〔2016〕536号)。
三、免学杂费对象:在籍在读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中学生。
四、免学杂费标准:省级示范性高中1000元/期/人,非省级示范性高中800元/期/人。
五、办理材料:申请表及相关贫困的佐证资料。
六、办理地点:就读学校。
七、办理时间:每年3月30日和9月30日前。